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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如何进行政审?

时间: 2006-06-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333 收藏
山东省/政法类/公办/山东省
排名: 第60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5592K
答:6月24日至6月29日,达到省招考院公布的本、专科军检分数线且拟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公安院校招生考生政审表》。公安机关依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政审,并将政审合格考生的相关材料密封后交考生本人。考生本人携带此政审材料于指定日期到学校参加面试。

对山东警察学院的招生政审工作,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的政审申请,确保每一个有志于献身公安事业且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都能如愿参加政审。如果考生在政审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拨打山东警察学院的咨询电话(0531)82606031,山东警察学院将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