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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40 收藏
江苏省/理工类/民办/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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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招生章程


  1、我院各专业外语种为英语。

  2、对进挡考生按五门科目计算总分;按省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对于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安排,我院尊重考生所填报志愿

  的顺序,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政策允许范围内尽量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

  3、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均要符合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4、根据省招办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5、学院2006年招生工作将严格遵章招生,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0519-5132710 5132767 5132760

  传 真:0519-5132767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号

  邮 编: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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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http://www.czjdu.edu.cn http://www.czj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