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西京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6-0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08 收藏
陕西省/理工类/民办/陕西省教育厅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54.19
热度:6839K

 西京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际代码:12715

  院校性质:陕西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简介:

  西京学院坐落在高校密集、师资雄厚、人文积淀厚重的古都西安,占地1320亩,现有在校学生31000余名,专兼职教师2000多人。专职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43.9%,并有60多名“双师型”教师。本校设有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实验中心、语音中心、艺术中心、技能培训中心和大学生活动中心,教学设施先进齐全,教学质量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学校实施名牌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被评为全国民办十佳院校,西京学院是国家认可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微软工程师、导游、创新能力等40余项培训考证单位。

  学校应社会的需求开设了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艺术设计、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等20多个本、专科热门专业,形成了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格局。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

  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4、艺术专业录取时,凡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成绩合格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余我院未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助学。

  校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电话:029?85628909、85628035
  传真:029?85628188
  联系人:刘老师
  http://www.xijing.com.cn
  Email:study@xijing.com.cn


  西京学院

  200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