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2018年学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文理科招生计划总数为200人,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名条件
对于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
1.高中阶段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课程各学期期末考试单科成绩均位于年级前5%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区、市)及以上级别中学生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省级(区、市)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国家“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三等奖及以上者,且本人为第一作者;
4.高中阶段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且相关学科平时成绩优秀者;
5.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者,且本人为第一发明人和专利权人。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材料上传: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制成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
(2)高中阶段获得相关学科的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全部论文页)和专利证书,以及其他可反映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其复印件由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
(3)高中阶段发表的学术论文须将word格式的电子稿按“报名号-考生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并发送到邮箱upzsb@upc.edu.cn,用以论文查重。
(4)中学须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逐项进行认真审核;报名材料中有需要填写的相关意见、校长签字、盖章等内容均不能空缺。
(5)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不需要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6)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
备注: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时一定要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一致的专业。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针对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进行审查,包括对提交论文的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等,择优确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不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测试。
2.选拔测试:初审通过的考生结合自身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按照考生报名时选择的面试方向(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和创新潜质6个类别中任选其一)参加测试;学校将根据考生所选面试方向分组对考生进行选拔测试。
3.资格认定: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各面试方向入选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区、市)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以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获奖学生名单为准)参加我校组织面试的,面试合格者可直接获得A级资格,入选考生中成绩特别优秀者给予A级资格,A级资格入选考生总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20%;其他入选考生给予B级资格。
4.结果公示: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填报志愿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须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院校志愿;单独设置自主招生批次志愿省份的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六、录取办法
1.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2. 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3.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的科类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科类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备注:
1.模拟投档线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根据所有一本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生成的高校模拟投档线。
2.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26日18:00-4月8日00:00
2.材料初审、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4月底前,完成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3.面试安排
报到时间:2018年6月9日(周六)8:00-12:00,14:00-17:30
报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讲堂群-东环101教室
面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周日)
4.公示名单:2018年6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最终认定的入选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
备注:
1.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报到前务必关注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2.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我校将对身份证进行仪器验证,无二代身份证者请抓紧时间办理。
八、领导和监督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自主招生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面试考场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网上公示。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九、其他
1.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真实准确的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若发现报名考生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均认定该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测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选自主招生资格者将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自主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3086/15194295783
传真:0532-86981305
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upzsb@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制 |
选考科目 |
1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2 |
081402 |
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方向) |
理工 |
四 |
物理 |
3 |
081201 |
测绘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地理 |
4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四 |
地理 |
5 |
070901 |
地质学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6 |
070801 |
地球物理学 |
理工 |
四 |
物理 |
7 |
081502 |
石油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8 |
0819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9 |
081506 |
海洋油气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10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工 |
四 |
化学 |
11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12 |
070302 |
应用化学 |
理工 |
四 |
化学 |
13 |
082502 |
环境工程 |
理工 |
四 |
化学 |
14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四 |
物理 |
15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16 |
082901 |
安全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17 |
080801 |
自动化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18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19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20 |
081504 |
油气储运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21 |
081001 |
土木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22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2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 |
物理 |
24 |
080703 |
通信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25 |
120103 |
工程管理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26 |
120203 |
会计学 |
文理兼招 |
四 |
物理或历史 |
27 |
120204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招 |
四 |
物理或历史 |
28 |
080402 |
材料物理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29 |
080403 |
材料化学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30 |
050201 |
英语 |
文史 |
四 |
历史或化学 |
31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四 |
历史或思想政治 |
32 |
030101 |
法学 |
文史 |
四 |
历史或思想政治 |
备注:选考科目仅作为上海、浙江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