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河海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为严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证保送生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6年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向我校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提交材料
外语类保送生由中学统一组织推荐,其他类保送生可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du.cn/zsw),下载打印《河海大学2016年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交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与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于2016年 1月4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信封正面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纸质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核
河海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1月中旬前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选拔办法
1、测试形式及内容
学校成立保送生测试专家组,负责保送生的测试工作,并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保送生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能力。
2、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具体报到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测试须知。
四、认定与公示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政策
1、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外语类保送生不能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2、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其他类考生,学校将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传真)
监督电话:025-83786240
招生主页: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1100)
八、本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