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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06-05-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931 收藏
陕西省/师范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385名
综合指数: 58.65
热度:9507K

院校名称 西安文理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 公办

一、院校简介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综合性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市。占地面积728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教职工8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193人。学院现有国家规定的11个学科门类中的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农学等8个学科门类,共有41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二、有关录取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男女生录取比例 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目前学校只开设英语课,其它语种考生请按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三、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英语专业须加试口语。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未录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加分(或降分)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

进档考生以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确定专业。

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调阅档案比例为120%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且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录取规则为:

1)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艺术设计综合分=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总分×60%

戏剧影视文学综合分=文化课总分×50%+专业课总分×50%

2)美术学、音乐学: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

本科: 文史、财经3500/学年; 理工、体育、外语4500/学年;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9000/学年;美术学、音乐学7000/学年。

专科(高职)文史、理工5500/学年;初等教育文史类3500/年、理工类4500/年。

住宿费按不同类型公寓标准分为650/学年、800/学年、1000/学年。

六、奖助措施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奖助措施。

奖学金: 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香港福会慈善基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可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发放困难补助金,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国家贷款。

七、新生入学

1、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联系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 029?882796898822161988221907 真:029?88258519

址: http://www.xawl.org . 电子邮箱:xawlxyzb@sina.com

注:本章程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