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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理工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时间: 2006-05-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46 收藏
省属
湖北省/理工类/公办/湖北省
排名: 第403名
综合指数: 56.88
热度:11364K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为了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黄石理工学院  国标代码:10920

办学类型、形式: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专科 男女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招生范围: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1我校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及人数录取。2、录取时我校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5、我校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本费等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于公布招生计划时向社会公布。

奖助措施: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我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占学生总数20%)、单项优胜奖(道德风尚奖、学术科研奖、学习优胜奖、文体优胜奖)以及部分专业设立的专业奖学金。2、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予以全额贴息。3、学校为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4、学校每年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年终将给予一次性补助。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邮编:435003

招生咨询电话:0714-63506126356616兼传真)

电子信箱: hsitzb@mail.edu.cn

学校网址:www.hsit.edu.cnhsit.zsxx.e21.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