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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时间: 2020-02-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36 收藏
省属
上海市/财经类/公办/上海市
排名: 第471名
综合指数: 60.51
热度:9225K

一、院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奉浦校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大学上海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监察室负责学校招生的监督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工商管理

本科

4年

35人

酒店管理 (国际酒店集团订单班)

本科

4年

3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鉴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2.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3.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即: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并向社会公布。

4.3月23日,我校公布录取资格审核结果。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详见2020年上海商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审核办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规则:分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自主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4.候补录取及依次递补规则:分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自主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5.预录取及后补录取考生须在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具体步骤及确认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6.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按春季招生录取人数的20%设立新生奖学金(全额奖学金5000元、荣誉奖学金3000元)。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校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10546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bs.edu.cn

招生办官网:zsw.sbs.edu.cn

咨询电话:021-54252879、64280270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与我校合作的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包括万豪、洲际、雅高。

3.2020年春季高考确认报到的新生,正式入学时间与2020年秋季高考录取新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