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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43 收藏
省重点原冶金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湖北省/理工类/公办/湖北省
排名: 第111名
综合指数: 67.56
热度:14324K

  ‍一、校名与校址

  校名:武汉科技大学;校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畔,洪山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楚雄大道199号(专科(高职)办学地点)。

  二、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详见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的媒体。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则

  1.按各省规定的比例范围投档,一般为100%~120%。

  2.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才考虑非一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4.对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优录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七、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此外,学生使用的教材、英语语音接收机、实习劳保用品、军训服装等学习相关费用以及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健康与医疗保险费等皆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 奖学金与助学贷款

  1.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困难补助(临时性)等。

  2.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入学与毕业

  1.经省级招办录取审批后,发放“武汉科技大学”入学通知书。

  2.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普通专科文凭。

  3.所有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业手续。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7-51012614,027-51012554,地点位于洪山校区(邮编430070)。

  2.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862888,地点位于青山校区(邮编430081)。

  3.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