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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毕业生的就业保障如何

时间: 2010-04-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63 收藏
广东省/政法类/公办/广东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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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属政法部门办学,是我省监狱劳教和公检法机关人民警察的摇篮,是司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人才培养的基地。省司法厅和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和地方政府每年均招收数千名公务员,不少岗位都适宜我院毕业生报考。主要岗位有:

  (1)监狱劳教机关每年定向招录我院毕业生,毕业生被录用后从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

  (2)向公检法司等机关推荐报考人民警察,毕业生参加上述机关的公务员
考试,经过规定的程序,录用为人民警察或公务员岗位;

  (3)向检察、审判机关推荐,从事法警和法庭记录等工作;

  (4)向机场、民航、公路路政、保险公估公司、安全顾问公司等单位推荐毕
业生,分别从事民航安全、机场安检、路政执法、企业安全顾问和法律服务岗位工作;

  (5)向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推荐毕业生,从事法律服务、法律文秘、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上升,达90%以上。经过学院和毕业生的努力,大多数毕业生能在上述行业中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工作稳定性高,就业质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