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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景德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6-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489 收藏
省属
江西省/综合类/公办/江西省
排名: 第506名
综合指数: 55.53
热度:7676K

学校全称:景德镇学院

国标代码:10894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二本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优秀新生奖励政策

1、凡江西籍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高考文化总分,在本科文化控制线上10分,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2、凡江西籍美术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专科,省专业统考成绩前300名,满足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3、凡江西籍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科,高考文化总分,在第三批本科文化控制线上,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减免学费一年。

二0一五年分省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省份 计划数 序号 省份 计划数
本科 专科 本科 专科
1 河北 10 40 14 广东 10 40
2 山西 10 20 15 广西 10
3 内蒙 5 12 16 海南 20 70
4 吉林 4 17 重庆 20 120
5 上海 4 18 四川 10 100
6 江苏 10 16 19 贵州 20 130
7 浙江 25 100 20 云南 28
8 安徽 25 180 21 陕西 4
9 福建 20 70 22 甘肃 10 40
10 山东 20 40 23 青海 10 20
11 河南 50 150 24 宁夏 10 10
12 湖北 10 30 25 新疆 20
13 湖南 10 20 26 江西 500 1450

注:计划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一、我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专业。

三、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根据生源情况,我院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四、专业录取依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认可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六、对符合各省(市、自治区)优惠加分政策的,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联系电话:0798-8336008、8334044(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cc.jx.cn

邮 箱:jcc_zjc6008@163.com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838号

邮政编码:3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