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18年常见问题
萍乡学院
报考常见问题:
一、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招生录取时,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100%的投档比例查阅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在录取过程中如遇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文史类以语、英、文综等单科小分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工类以数、英、理综等单科小分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专业安排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高分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进行安排,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的再依次安排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在安排专业的过程中,学校会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参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生根据教育部官网公布的我校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和专业。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文理类: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依次录取,专业与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体育类:认可各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
绩上线后,根据各省(区、市)的体育类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兼收)。
艺术类:认可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后,按各省艺术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兼收)。
福建省、湖南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的文考成绩和艺术专业的省级统考成绩为依据,考生分别达到
各省规定的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名次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使用福建、湖南省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综合成绩同分时,按文化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即文科艺术类按语、文综、数、外;理科艺术类按数、理综、语、外。
学校执行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时,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册。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本科预留不超过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就业率低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三、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查询“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
1)对优秀学生的奖励政策: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③学校奖学金:1000-1500元/年/人;④校友奖学金:谭叶清纪念奖学金2500元/年/人,建辉律师奖学金2000元/年/人;
2)2)对贫困学生的扶助措施:①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3000元/年/人;三等2000元/年/人。②学校助学金:500元/年/人;
3)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当地市教育局申请,可办理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的助学信用贷款。同时学校还向家庭贫困生设立爱心助学基金、勤工俭学岗位、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等。
四、通讯联络
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9-6684491 6682122 6684355 6684338
传 真:668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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