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部标代码:1256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网址: www.bibt.edu.cn 邮 编:065202
校 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②学校根据录取情况可对考生进行专
业调剂,③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艺术生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或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
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当地艺术类联考成绩;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
报考我院,非美术类艺术(主持与播音专业)考生必须通过我院校考后方能报考。在专业课和文化课
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报考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
6、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7、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2—172CM,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
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市场营销(交通驾校经营、连锁经营储蓄干部、银行理财经理、创业与企业经营)、物流管理专业(微小企业信贷员)、酒店管理(职业经理人)、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设计)、会计、文秘(银券商务助理)、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7500元/人学年,新闻采编与制作(媒体编辑、数字影视节目后期制作)、金融与证券(银行方向、银行投资基金、国际金融业务)、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银行企业文化)专业8000元/人学年,商务英语(学前英语、银行方向)、旅游英语(空港服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银行国际业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手机软件开发与测试、数字影视后期制作、物联网技术支持、银行信息系统维护、微软IT学院国际软件工程师)、电子商务(商务网站建设与维护、网络营销与策划)专业8500元/人学年,旅游管理(休闲养生经营管理)专业8500元/人学年(此项为暂定标准,以发改委批复为准),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师)专业9000元/人学年,主持与播音专业13000元/人学年。另外,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四、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1595668 61595685 010-61590456(传真)
学院网址:www.bibt.edu.cn E-mail:bjjzsj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