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通知
参军报国 不负韶华 | 吉科2023年秋季征兵工作正式启动
风华正茂抒壮志,参军报国正当时,2023年秋季大学生征兵工作正式启动,希望同学们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参军报国!
一、征集时间和征集对象
(一)征集时间
男兵:12月1日开通男兵应征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18时。
(二)征集对象
所有符合征集条件、自愿报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年龄条件
男生
专科普通全日制:
1.在校生:18至22周岁
2.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8至24周岁
女生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2周岁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18至23周岁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2周岁
身体条件
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详细体检标准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男性)17.5≤BMI<30,且空腹血糖<7.0mmol/L,其中:17.5≤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且空腹血<7.0mmol/L。
视力:视力标准为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视力达到相应标准。
二、账号登录
浏览器搜索“全国征兵网”,
或登录网址
(www.gfbzb.gov.cn)。
征兵网账号和学信网目前共用同一账号,有应征意向学生可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征兵网,无需再次注册。忘记原有账号的,可通过找回密码、找回用户名功能尝试找回。
三、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学生登录成功后进行兵役登记,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完成登记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应征报名。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可直接选择应征报名。
四、应征报名
01、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系统自动填写,剩下的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等信息,如实填写即可。身高、体重、视力可先自行测量,填写最为接近真实水平的数据即可,最终以正式体检的结果为准。
备注:
①曾用名:以户口本为准没有的填写无,有的如实填写。
②民族:按实际选定。
③政治面貌:请如实填写。群众、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其他党派成员,如实选定。(预备党员可填写“中共党员”)非群众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共青团员政审需要提交入团志愿书或团员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审时需要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和党员档案。
④宗教信仰:没有的填写无,有的如实填写。
⑤常住户籍所在地:按常住户口所在地址选到乡镇,大学生填写生源地。
⑥籍贯:按实际选定。
⑦身高:按本人实际身高填写,单位为厘米。
⑧体重:按本人实际体重填写,单位为公斤。
⑨左、右眼裸眼视力: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定。
02、学业信息:
填写学信网学生档案中的学籍学历信息,如果对学籍信息有疑问,请登录学信网查看确认。如果学业信息审核不通过,请咨询学校武装部修改。核验通过后将不能更改。
备注:
①学历:从研究生、一本、二本、三本、大专、高校新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初中、小学及以下中据实选定。“高校新生”是指参军当年(7—9 月份)已被高校录取尚未入学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我校应征报名学生填写时,选定大专。
②学习类型:共6项包括:普通全日制、网络教育、自考、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其他。我校普通在校生、毕业生选定“普通全日制”,其它类型按实际选定。
③学业情况:从在校生、毕业班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中据实选定。其中毕业生是指2023年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征集年龄放宽至24周岁;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大学生,学业情况栏应选择为“在校生”,征集年龄条件为18至22周岁。
④入学日期、毕业日期:本人最高学历的入学、毕业日期。
⑤学校名称:即本人最高学历就读的学校名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⑥所学专业:按实际就读的专业填写。
⑦学校所在地:按行政区划选择,即吉林|长春|二道区|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我校属地武装部为二道区武装部)
⑧年级、班级、学制:按实际就读情况填写。
⑨从业类别:从学生、职工、务家、打工经商、待业、其他选择,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均选择“学生”,其他情况据实选定。
⑩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本人通过学校统一组织或参加地方地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则如实填写,没有则填写无(如填写证书需要有证书原件)。
03、家庭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核对无误。
备注:
①户籍类别: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中选择。按本人户口本规定的类别填写,户口本未明确的,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认定意见为准。
②独生子女:从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中选择。
③婚姻状况:从已婚、未婚、离异、其他中选择。
④本人手机号、家庭电话:按实际填写,以手机号注册的青年,系统已自动填写。家庭电话一般填写父母的手机号。
⑤家庭住址及邮编:按实际选定省、市、县区,再填写具体住址,及邮编。
⑥照片:统一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
04、参军信息:
选择应征地、参军意愿以及是否符合应征条件。
备注:
①应征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应征地可填写为高校所在地(吉林|长春|二道区|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也可填写为生源地。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建议选择在高校所在地应征,相关手续由学校协助办理。
②参军意愿:区分意愿1、意愿2,分别从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武警、艰苦地区部队中选择。此选项仅供兵役机关确定新兵去向时参考,不能确定为最终定兵结果。
③是否符合应征条件:选择“我符合报名条件”。
④应征报名类型:选择“参加 2023年上半年应征报名”即完成了应征报名。
05、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①无法更改应征地 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协助报名后可能出现应征者无法自己更改应征地情况,可联系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更改。
②信息修改 若信息填写完毕后需要修改信息的,可自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等待系统审核。若信息已经审核通过无法修改的可联系学校武装部老师协助进行修改。
06、学费补偿代偿
学费补偿表暂时无需打印,待体检、政审合格后打印即可。
应征报名成功之后,可以根据提示开始填写“学费补偿代偿”信息。
1.学费补偿代偿总额:填写学费补偿代偿的金额信息。
备注:
①应缴学费总金额 等于每学年学费标准乘以已读学年数(其中:一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1,二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2,依次类推),请据实填写。只补偿学费,住宿费杂费不补偿。每年补偿学费最高12000元,实际学费超过12000元的按每年12000元计算;
②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 等于应缴学费总金额;
③学费减免金额填“0”。
2.补偿代偿类别:学生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其中一项。
3.资助信息:填写学校资助管理部门信息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4.家庭成员信息:各项信息请据实填写,以便入伍期间保证与亲属联系畅通,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5. 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若学生有助学贷款,则根据贷款合同据实填写。
优待政策
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光荣义务。对应征入伍、积极履行兵役义务的公务及其家庭,国家和社会给予优待。
(一)政治有优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我省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军人享有多项有限权利,归纳起来主要有:①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声古迹享受优待;有限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③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保留。④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建立并实行对军人家庭挂光荣牌的重要节日进行走访慰问制度、征集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应优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征集城镇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固定工资收入且生活苦难的,应优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经济有收益。适龄青年服2年义务兵役,在经济上的收益主要以下几个部分: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目前,实行的是“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年按照不低于入伍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 。对在服役期间立功的,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为:被授予八一勋章的,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0%增发,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按15%增发,荣立二等功的按10%增发,荣立三等功的按5%增发,获得多个立功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奖项增发优待金。②地方政府退役经济补助。按照每年4500元的标准,义务兵服役两年可领取退役经济补助9000元。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③义务兵津贴。按平均水平计算,义务兵第一年津贴为每月1000元左右,第二年为每月1100元左右,2年的总津贴费约有25200元。④一次性退役金。国家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为4500元,两年合计9000元。⑤复员费。包括基本复员费、医疗保险和返程补助,平均约为4000元。⑥养老保险。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后,约有34000元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⑦职业年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役后,职业年金约为21000元。(复员原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具体金额以部队实际发放为准)⑧大学生特别奖励金。从2019年开始,凡在吉林省参军入伍兵服役期满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退役后由比准入伍地县(市、区)政府按照每人16000元、大学毕业生180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励金。⑨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以实际缴纳学费为基准,本科、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发展有前途。①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②报考军校。入伍后,文化基础好的高中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当兵第二年可报考各类军事院校。③报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报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④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其中本科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四)就业有助力。①在公务员招录方面。从2019年开始,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拿出不限专业条件职位5%-10%的比例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②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对符合条件报考事业单位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③在政法干警招录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的20%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④在专武干部招录方面。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首先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⑤在国有企业聘用方面。全省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拿出不低于录(聘)用计划5%的名额,招收同等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学业有保障。主要包括:①高中生享受大学学费资助。国家对退役后考入普通高校的高中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教育资助,本科、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②高中生高考单招加分。高中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参加省属高职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试点考试,录取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录取时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大学生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④放宽退役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⑤大学生考研计划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教育部从2021年起每年安排8000个研究生名额专项招考。⑥大学生考研享受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⑦服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教育部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六)创业有扶持。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实行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尤其是高学历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中小微企业。①享受税收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在3年内每户每年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标准,依次抵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②享受创业贷款。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吸纳退役军人达到规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③优先入驻青年创业园。具有成熟创业项目的退役士兵,可优先入驻共青团组织的青年创业园创办企业,并享受创业园优惠政策扶持。④免费教育培训。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1年内的,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七)法律责任。依据《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对认定拒服兵役行为的新兵,部队将进行除名处理,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金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征兵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景老师
联系电话:1334140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