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1-18 来源: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网 浏览量: 4401 收藏
省属
河南省/师范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381名
综合指数: 56.69
热度:19030K

南阳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校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3、学校国标代码:10481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三条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五条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南阳师范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落实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八条 我校专升本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计划”和“普通计划”三大类进行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九条 各专业录取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类(含原建档立卡)专升本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办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与普通专升本同步安排录取。

我校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投档排序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两年。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相关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学费: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艺术类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1000元/生•年。

2.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新建公寓住宿费:800元/生•年;改建后的东教学区住宿费:700元/生•年。


第六章 奖助贷及新生复查

第十五条 南阳师范学院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 + 绿色通道”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成长成才。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立有“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和二等2950元。

4.南阳师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6.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确定,安排在校内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生活补助300元/月。

7.临时困难补助:当学生家庭发生变化而产生临时困难,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

8.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9.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不重复享受)。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南阳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邮编: 473061

报考期间咨询电话:0377-63510790   63510791   63510793   63510795

63510797   63523210   63523167   63523213   63523152   63523157

日常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13466   63516507(传真)

招生咨询QQ群号:517776292  589716599  492984669  614424432  603692446

学校网址: www.ny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2.nynu.edu.cn/xzbm/zhaosheng/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nysyzsb

Email:ZB@nynu.edu.cn



👇立志愿陪伴高考生及家长度过高考👇

【高考升学群】

群内不定期分享高考升学资讯、教育政策

高考系列直播、择校指南、专业推荐介绍

高考各科提分必备技巧、学习资料共享等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添加豆豆老师

回复“省份/学校名称+高考”

即可加入相对应的升学群

 

★微信搜索小程序:立志愿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