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77 收藏
河北省/理工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10189K

  一、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学校代码:11034,国家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四、对考生的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3、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1000元。

  4、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对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入学后也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我院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从2015级新生开始,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免交书费。

  4、凡高考成绩高于本三录取线考入我校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3000元;凡高考成绩高于本三录取线50分以上考入我校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5000元。

  5、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金。我院设立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部分贫困生学习生活。

  6、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7、我院每年给予在校生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校方责任险。

  七、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邮编:056001

  八、电话:0310-3162951 0310-3162938(传真) 0310-3162937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咨询 QQ: 3116035220

  Email:zsjyc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