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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2011-12-13 来源: 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 浏览量: 3457 收藏
211双一流国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类/公办/宁夏回族自治区
排名: 第149名
综合指数: 66.73
热度:21707K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人)

培养层次

生源范围

音乐学(师范)

110

本科

河北 山西 内蒙古浙江 山东 湖北

甘肃 青海 宁夏

舞蹈学

45

美术学(师范)

80

艺术设计

80

音乐教育

30

专科

宁夏

艺术设计

3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0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三)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四)文理科不限。

(五)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校考安排

(一)考试科目

1.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生从以下三个科目中任选两科进行考试,每科时间不超过4分钟。①声乐(自选独唱歌曲1首);②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③舞蹈(表演舞蹈作品1段)。

2. 舞蹈学专业:① 专业条件测试;② 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③ 舞蹈即兴表演。

3. 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专业:① 素描(写生);② 色彩(写生)。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省份

科类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北

音乐类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12年2月9—10日

2012年2月11—12日

美术类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012年2月9—10日

2012年2月12日

山西

音乐类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2年2月9—10日

2012年2月11—12日

美术类

太原师范学院

2012年2月9—10日

2012年2月12日

内蒙古

音乐类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1月7—8日

2012年1月9—10日

美术类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2年2月4—5日

2012年2月6日

山东

音乐类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2年2月5—6日

2012年2月7—8日

美术类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2年2月5—6日

2012年2月8日

甘肃

音乐类

兰州艺术学校

2012年2月1—2日

2012年2月3日

美术类

兰州艺术学校

2012年2月1—2日

2012年2月3日

青海

音乐类

兰州艺术学校

2012年2月1—2日

2012年2月3日

美术类

兰州艺术学校

2012年2月1—2日

2012年2月3日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设考点的省份,考生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地点、时间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确定。

3.考试期间食宿和画具、磁带、光碟、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等由考生自理。

四、专业合格证发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4月10日前向考生邮寄《宁夏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登陆宁夏大学招生网(http://zs.nx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一)我校组织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文理计划通用。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5.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

六、入学规定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12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65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部门: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951-2061897

传真:0951-2061897

邮箱:ndzs@nxu.edu.cn

网址:http://zs.nxu.edu.cn

八、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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