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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6-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16 收藏
省属
河北省/师范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537名
综合指数: 57.12
热度:11915K

  一、学校名称:保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6

  三、校 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占地1220亩,现设33个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500余人。

  九、录取原则及要求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符合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①河北省生源,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舞蹈类综合成绩=专业成绩×80%+高考文化成绩×20%,美术类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书法类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50%+高考文化成绩×50%(书法类专业成绩采用河北师范大学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美术类进档考生,我校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据美术类计划总数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②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默认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6、体育类本科与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报考我校外语类本科专业需参加外语口试;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绘画、体育教育、休闲体育和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一般非师范类高职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72065

  传 真:0312-5972065

  学校网址:http://www.bdu.edu.cn

  E-mail:bduzsb@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