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师范专科、普通专科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本部位于风光秀丽的汕头市南区东湖山麓,占地436亩;学院金园校区位于汕头市金园路原广东省汕头教育学院(含汕头幼儿师范学校)校址,占地48.8亩。学院总占地面积约657亩(发展预留地10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拥有较为完善的教学、生活、运动等设施;有总值240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馆藏书总数达35万册。学院具有优越的育人环境,是青年求学、深造的理想校园。
学院设有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自然科学系、人文社科系、外语系、艺术体育系、学前教育系、成人教育部、中专部等十个系(部)。2005年全日制在校生11400人,目前学院师范专科、普通专科共设42个专业及方向。学院拥有一支专业较为齐全、结构相对合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队伍,全院有教职工749人(专职教师585人 ),其中具有副教授或高级讲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7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85人,同时还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高中级工程师为兼职教师。学院强有力的师资队伍以及他们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胜任高等师范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院校代码及录取批次
院校代码:12954
录取批次:我院“3+X”师范专业在第三批A线录取,普通类专业在第三批B类录取。“3+证书”各专业的录取工作与第二批同时进行。
录取原则
1、“3+X”各专业(含英语专业)对X科不加限制,考生可以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英语(2)等科目中任选一科。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普通类专业对“证书”不加限制,师范类专业有“证书”方面的限制。(详见《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的档案,按志愿优先并结合专业特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计划完成以后,将根据考生所填其他专业志愿顺次录取。对虽已上线,但因所报专业志愿计划满未被录取而又不愿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对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将结合考生本人所填专业志愿和已录各专业生源情况予以调剂录取。
收费标准
根据汕头市物价局二○○四年七月二十日颁发的《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的规定,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00元/学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5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住宿费:金园校区500元,院本部750元。
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国民系列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政策,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
欢迎报考 欢迎咨询
咨询电话:0754 ? 8607737 8630402
招生传真:0754 ? 8607737
咨询网址:http://stzy.stedu.net 网络实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E-mail:szyzsb_stb@21cn.net
院本部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邮编:515078)
金园校区地址:汕头市金园路23号(邮编:5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