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司法部直属)
办学层次: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2017年招生计划总数1800人,根据生源情况、往年录取情况、就业情况等分配至全国31个省区市。
科类及语种要求:各专业均文理兼招。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性别要求:我校各专业均有男女生比例要求,女生占招生总计划的15%。
我校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并须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
(二)招生条件: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审合格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考生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政审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
2.身体条件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
(2)心理健康;
(3)双侧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上;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市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区市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在组织体能测试的省份,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应合格;
(7)身体状况没有2003年3月11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详情请登录我校官网招生网页查阅,网址为:http://www.cicp.edu.cn)。
3.我校今年对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河南、浙江、宁夏、云南、贵州、重庆、安徽、江西12个省区市的考生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以上省份考生的身体条件由我校在录取时按照其投档前形成的考生体检信息等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其他省份的考生在录取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四、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二批线;在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对符合上述年龄、身体等条件的线上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为提前批本科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不分科类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四)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BB)以上。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司法部批准,我校与有关省(区、市)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在相关省(区、市)内符合条件的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六)我校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我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六、奖、助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毕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312-5910067 5910069
传真:0312-591006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邮编: 071000
网址:http://www.cic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