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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行计划”简章

时间: 2017-04-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109 收藏
国重点教育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北京市/语言类/公办/教育部
排名: 第139名
综合指数: 68.96
热度:11381K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继续单独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1.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3.报考学生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为25人。

  2.招生专业及单科要求:

学部/学院招生专业 科类 计划数 单科要求
外国语学部英语文理兼收文1理1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市,考生须参加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达到生源地划定的合格标准以上
法语文科1
德语文科1
西班牙语文科1
阿拉伯语文理兼收文1理1
日语文理兼收文1理1
朝鲜语文理兼收文1理1
意大利语文科1
俄语文科1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汉语国际教育文科1高考英语、语文两科成绩之和不低于220分
汉语言文学文科1
国际政治文科1
新闻学(国际传播)文科1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文科1
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1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科1
数字媒体技术理科1
商学院金融学理科1高考英语、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不低于220分
会计学理科1
国际经济与贸易理科1
人力资源管理理科1

  注:高考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

  三、报名办法

  1.2017年4月14日18:00至4月24日24: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报,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2.网上报名材料包括:①个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课程成绩和排名、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③个人陈述;④社会实践证明,获奖或等级考试证书;⑤所在中学出具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⑥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 ⑦其他能够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其中⑥、⑦两项为可选材料,其他为必要材料。

  3.考生报名信息应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使用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并确保页面完整、文字清晰。由所在中学或社会团体出具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专家个人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须本人签字;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须使用带有颁发机构盖章的原件。

  4.考生须下载打印《2017年高校专项申请表》,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内,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提交报名。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者,视为自愿放弃。

  5.我校报名平台限报1所高校、 1个专业志愿,自主招生与志行计划不得同时报名。

  四、优惠政策

  1.当年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且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经学校审核录取到认定专业。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达到B+B(含)以上。

  五、评审及录取

  1.专家评审:我校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专家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专家随机分组、报名材料一档多评。

  2.资格认定: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文理科类分开排队,参考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综合素质发展、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3.审核录取:当年高考成绩符合优惠政策的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由我校审核后录取到认定专业。未按要求填报、高考成绩未达标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视为放弃优惠政策。

  4.信息公开:5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各省级招生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七、其他

  1.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我校志行计划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招办网站:zsb.blcu.edu.cn

  阳光高考:gaokao.chsi.com.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北语本科招生官方咨询QQ群:43154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