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城市规划硕士授权类别点,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实现新突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重庆大学等高等学校开展建筑学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26号)文件精神,我校在2013年5月通过住建部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硕士)教育评估的基础上,申请增列成为城市规划(0853)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目前,北京地区现有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两个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我校还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通过住建部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学士和硕士教育评估的高校。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是为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对于城乡规划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城乡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城乡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城乡规划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的成功增列进一步调整、优化、完善了我校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结构,丰富了人才培养类型,将有力推进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为有效提高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基础。
至此,我校已有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工商管理硕士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下具有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环境工程、测绘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6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
在此向长期以来对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建设发展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的主管部门、相关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估委员会、行业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全校师生员工为此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