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省教育考试院态度明确: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

时间: 2017-11-20 来源: 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量: 5527 收藏
近期,陆续有家长在网上发帖,通过呼吁、投诉等方式关注福建“高考移民”问题,建议我省出台政策禁止买房落户的“高考移民”现象。 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禁止“高考移民”,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跨省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违规行为。去年5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公安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治理措施,严肃违规问责,并组织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今年10月,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强化资格审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在我省的重拳打击之下,一些“高考移民”钻起了我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等相关政策的空子。最近,在省、地、县招生考试部门的严密监控下,我省已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省外考生武夷山市224人、罗源县95人、清流县74人、永安市29人、宁化县3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我院发现武夷山市报名情况出现较大异常,即派人前往该市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24人中,除161人为购房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外,还有63人为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落集体户资格。对于这63人,我院已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涉事单位、当事人责任。 对于购房落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一是户籍迁入我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计起,下同),二是学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须满1年及以上,三是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须满1年及以上。 我院责成各地招生部门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文件要求者,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同时,我院正督促相关县市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 对于中介机构有组织地进行高考移民的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将对其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民办学校有组织地进行高考移民的违规行为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惩处;而若有公职人员在户口问题、学籍问题上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甚至参与涉嫌利益输送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涉嫌“高考移民”的违规行为,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591-86215782)

👇立志愿陪伴高考生及家长度过高考👇

【高考升学群】

群内不定期分享高考升学资讯、教育政策

高考系列直播、择校指南、专业推荐介绍

高考各科提分必备技巧、学习资料共享等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添加豆豆老师

回复“省份/学校名称+高考”

即可加入相对应的升学群

 

★微信搜索小程序:立志愿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