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3〕2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院制定了《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做好解释说明。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18日
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 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3〕2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在评卷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四条 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成绩。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不查卷。 第五条 成绩复核事项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8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第七条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按科目填写《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复核(复审) 科目成绩汇总表》(式样见附件2)报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于6月30日下午17时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式样见附件3)通知考生本人。 第八条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须于7月3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复核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4日下午17时前,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式样见附件2)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九条 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成立复审组,对申请成绩复审的考生成绩做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条 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我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
👇立志愿陪伴高考生及家长度过高考👇
【高考升学群】
群内不定期分享高考升学资讯、教育政策
高考系列直播、择校指南、专业推荐介绍
高考各科提分必备技巧、学习资料共享等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添加豆豆老师
回复“省份/学校名称+高考”
即可加入相对应的升学群
★微信搜索小程序:立志愿
🟠【找大学】院校信息,985/211/双一流院校等
🟠【选专业】专业信息,清晰了解专业具体情况
🟠【高考选科】三个维度,帮助考生自主搭配学科
🟠【学业管理】学业剖析,定目标找差距圆梦大学
🟠【一键查询】输入分数,一键查看能上的大学
🟠【智能填报】志愿神器,AI大数据+冲稳保策略
🟠【学业评测】免费测评,五大维度快速认知自我
🟠【直播课堂】填报技巧,支持无限次重复回放
🟠【专业指导】量身定制,不浪费高考每一分
🟠【高考资讯】高招政策,高考实时资讯全掌握
🟠【志愿客服】在线解答,高考咨询一键接招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