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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2009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时间: 2009-04-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66 收藏
双一流国重点教育部博士点硕士点
北京市/艺术类/公办/教育部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67.20
热度:10691K

  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年度联合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者,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网上报名

  2009年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留学生应遵照北京考点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经中央戏剧学院外事处审核报名资格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10 日 至 2009 年 2 月 10 日 止 。逾期不再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09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需上传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上传要求及方法详见我院招生报名系统。

  4、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在考点现场确认时提交。

  5、报名网址:http://web.zhongxi.cn:8080/toenter.action

  现场报名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详见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确认程序:

  审核→交费→确认考试信息→打印准考证

  1、报名材料审核。

  ①《中央戏剧学院2009年本、专科报名登记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本人户口薄(集体户口考生须另持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考生所在页的复印件;

  ④考生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考(艺术类)报名证件、省级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介绍信原件(未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须持介绍信。介绍信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字样;介绍信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如学校、单位、街道办事处、人才交流中心、乡政府开具。考生家长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考生临时学习、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居委会介绍信无效);

  ⑥往届生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须持大军区政治部开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注明同意报考。

  2、缴纳报名费: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

  3、考生确认考试信息,考试时间,考试专业,确定考号。

  4、提交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

  ☆ 按教育部教学厅〔2008〕14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我院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 报考我院高职(专科)的考生需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

  ☆ 报考戏剧文学系、电影电视系的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 报考戏剧文学系,考生在同一考点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方向参加考试,重复考试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

  ☆ 报考舞台美术系,初试最多可选择两个专业方向,进入二试,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方向参加考试,重复考试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

  ☆ 报考舞台美术系,进入三试口试时需交本人近期绘画作品(素描、彩画)及其他美术作品3张(不收原作,照片四寸以上即可)。

  ☆ 报考电影电视系,如有音乐、美术、文学特长,初试时可向主考老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及留学生报考我院,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遵照本简章执行。

  ☆ 考生现场报名确认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按北京考点专业考试时间排序)

系别 专业方向 考点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戏剧创作方向电视剧创作方向
戏剧学专业 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北京 2月11日—2月12日 2月14日—2月26日
成都 2月27日—2月28日 3月1日—3月13日
南京 2月27日—2月28日 3月1日—3月13日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 演出制作方向 北京 2月14日—2月15日 2月17日—2月23日
表演系 表演专业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音乐剧方向 北京 2月17日—2月19日 2月20日—3月4日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舞台设计方向舞台化装方向舞台服装方向 北京 2月20日—2月21日 2月23日—3月5日
导演系 导演专业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北京 2月23日 2月25日-3月5日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 影视编导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北京 2月25日—2月26日 2月28日—3月11日
长沙 2月3日—2月4日 2月5日—2月11日
西安 2月13日—2月14日 2月15日—2月21日

  注:1、请考生按照各专业指定的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到考点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网上报名无效。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实际安排为准。

  各考点地址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成都: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南京:江苏教育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长沙: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电影电视系考点)

  西安:西北大学文学院(西北大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电影电视系考点)

  学北校区)

  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我院招生办公室将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出,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2009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www.zhongxi.cn)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类、理工类均可,限考英语,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8〕1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院编制2009年度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计划工作将在《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后进行,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个别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

  录 取

  本科录取原则:本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高职(专科)录取原则:

  1、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

  附:2008年本科录取分数线(含英语单科分数线),仅供参考。

  科类专业 本 科
总分 单科小分
文科 理科 外语
表演 283 273 3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364 351 55
公共事业管理 384 371 60
导演、戏剧影视文学 404 390 60

  注:2008年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高职(专科)执行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待遇与规定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二(复)试费每生80元,三试费每生80元。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学费80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院内宿舍750元/年,22号学生公寓900元/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19000元/年;住宿费标准750元/年。

  2、录取通知书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同学生档案一并上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件。复查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5、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

  6、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中央戏剧学院各招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及六系

  本部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邮编:100710)

  乘车路线: 104、108路电车北兵马司站下车,13、823路汽车,118路电车锣鼓巷站下车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64040702 招生监察办 84032573

  表 演 系 64044652 导 演 系 64035488

  戏剧文学系 64042954 舞台美术系 64045987

  电影电视系 84038138 艺术管理系 64047114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64035626

  学院网址: http://www.zhongxi.cn

  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9号 (邮编:100107)

  联系电话: 84933726

  注:北京地区电话区号为“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