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06年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2006年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58年建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设有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农学九大学科门类69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和3个博士学位授予点。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17800人,研究生1000余人,少数民族预科生1000余人。2006年计划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一、录取原则
1.学校调档比例一般为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学校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级差,级差分为2分。即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递减2分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英语及所报专业相关单科成绩等因素安排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学校对农林类等生源不足的专业,经与各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低录取分数线并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
4.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5.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6.我校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二、其它类型录取
(一)国防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满20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政审合格后参加各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在指定的军队医院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时间与军校招生同时),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河南、河北、浙江、宁夏以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本人志愿择优录取,英语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条件。(报考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一般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三)高水平运动员: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后,文化成绩只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报考我校的考生,由我校自主进行文化课考试,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核准便可录取。
三、招生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校纪检委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学校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凡我校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只通过邮局以专递形式送达或由当地招办转发,不委托任何他人代发。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
四、新生的复查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一)经查实不符合各生源地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招考条件者;
(二)经查实弄虚作假,伪造身份替考者;
(三)经查实与原始体检报告不符且身体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不能完成学业者;
(四)经查实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有严重身体缺陷或经复查身高不符合要求的;
(五)经查实在入学前,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五、奖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
(一)奖学金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华藏、孝廉奖学金、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6月1日至7月15日登陆网站www.solf.org申请)和社会捐助的助学金30余项,专门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及资助经济贫困的学生,受奖励和资助的学生达在校生的50%以上。
(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勤工助学
学校创造条件,并根据学生特点,介绍、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六、本章程未尽事宜,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外,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修改补充,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951-2061897(兼传真)
院校详细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编:750021
主页地址:http://www.nxu.edu.cn
E-mail:nib@nxu.edu.cn
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