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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2018年报考问答

时间: 2018-05-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145 收藏
省属硕士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类/公办/广西壮族自治区
排名: 第340名
综合指数: 60.14
热度:6158K

  Q1问:贵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校2018年本专科计划3000人,其中普通本科2450人,高职550人,安排招生的专业及方向共计22个。本科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贵州、吉林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高职专业全部面向广西区内招生。此外还面向广西招收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和本科民族预科生。

  Q2问:贵校的新生录取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本科新生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在本科第一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二批录取;民族预科新生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录取;高职专科新生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

  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浙江省按照公布的2018年选考科目要求录取。

  Q3问:贵校在哪些专业有特殊要求?

  答:1、我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医药类相关专业无色盲、色弱、斜视,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一般应达4.3(0.2)以上,单眼近视不超过800度。

  2、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考生慎填报医药类专业。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3、根据专业特点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护理学(本科)、护理学(助产护理方向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如未达以上要求,请填报我校其他专业。

  Q4问:贵校在教学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校按照“重基础,强实践,高素质,有特色”的原则,注重学生基础知识、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和学分制收费

  根据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社会人才市场对高级医学人才的需求,我校在本科教学中实行学分制管理。制订了《桂林医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实行弹性学制、选课制等,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突出学生个性化培养。

  2、全面推行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我校坚持“以质量为生命”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行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等,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3、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

  我校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制订了《桂林医学院教学质量标准》等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教学奖惩机制,成立相应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严把教学质量关。

  Q5问:贵校高职(专科)类学生毕业后可否有“专升本”机会?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每年从高职(专科)毕业生中选拔10%-15%(具体比例以当年广西区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的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校或者外校普通本科相关专业继续学习,如达到本科毕业条件者颁发本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则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Q6问:入学后可否进行专业调整?

  答:学校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入学一年后按《桂林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Q7问:报考贵校民族预科班有什么要求?

  答:我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招收以下条件考生:一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是农业户口;三是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入学后享受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所有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预科生在自治区教育厅指定高校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到我校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

  注:理科考生只能分配到理科招生专业,文科考生只能分配到文科招生专业。

  Q8问:贵校新生入学时为何本科生学费均为预收费?高职(专科)生为学费?

  答:我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6]293号〉文件》对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生实际学费按各人该学年所选具体学分数收取,因每位学生每学年所选课程学分不同而学费不同,故本科生新生学费为预收费。实际费用按每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高职(专科)学生按学年制统一收取学费,每个学生每学年学习规定的课程,学费完全一样,不存在多退少补。

  Q9问:贵校奖学金设立情况如何?

  答:我校为了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利特医学检验奖助学金、光叶基金奖助学金、柳州医药奖助学金、蒋巍助学金、学校特等奖学金、学校逐梦奖学金、学校新生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Q10问:贵校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学校专门成立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和指导贫困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Q11问:贵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由学校作为就业推荐的主体,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工作。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06-2017年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