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原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 2017-06-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52 收藏
硕士点
河南省/理工类/公办/河南省
排名: 第272名
综合指数: 57.56
热度:10782K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专业课成绩采用相应类别(专业)的省统考成绩;非河南省考生的专业课成绩采用我校校考相应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采用全国高考的文化课成绩。考生必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专业的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控制录取分数线。

  1、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男女生兼收,入校后根据学生身高,结合考生高考志愿,分别在服装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进行管理和教学。本专业对考生身高要求:服装学院表演专业:女生身高170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经济管理学院表演专业:女生身高162-173cm,男生身高173-185cm。

  2、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各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层次的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艺术类专科)仅面向河南省招生,专业课成绩过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6、报考我校且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相应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