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时间: 2013-04-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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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等规定途径公布,同时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我校将按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向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2013年,我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宁夏、贵州、新疆等2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