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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2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26 收藏
省属硕士点
湖北省/师范类/公办/湖北省
排名: 第320名
综合指数: 60.85
热度:9232K

一、校名全称:湖北师范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0513

法人代表:冯广艺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 邮政编码:435002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为主,兼有研究生和少量高职高专

四、2006年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3490人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我校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作限制。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均为5分。

3、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录取时要考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相关单科成绩。

4、我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美术类专业(广告学专业除外)录取规则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文化成绩折算方式为(高考总成绩÷3)×3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各省专业前三名只要文化过线,一志愿报考我校,保证录取。广告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

5、我校音乐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音乐类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音乐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请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在1.50米以上,携带肝炎病原者或其他体检受限的考生,不能报考。

6、我校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湖北省内按总成绩(文化成绩+术科成绩×2)排序录取,外省按体育术科成绩录取。考虑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优先录取。

七、奖学金:

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1000-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500-2000元/人)、单项奖学金(含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综合进步奖、文体贡献奖、科研贡献奖)(100-5000元/人)等各类奖学金,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以《湖北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和相关荣誉称号实施方案》为准。

八、收费标准:

我校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湖北师范学院2006年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

电话: 0714-6515015 3093590

传真: 0714-6572567

网址: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学院)

www.zsxx.hbnu.edu.cn(湖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电子邮件:hbnuzsg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