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19年在本科自主招生工作中,贯彻落实教育部“十严格”要求,继续加强对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重点加强对考生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参加自主招生的专家师德师风教育,严格选拔评价标准,切实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为90人,专业如下:
组别 | 专业(类)名称 | 计划(人) | 科类 |
A组 | 历史学类(分流专业:历史学、考古学) | 20 | 文史类 |
B组 | 法学(文) | 10 | |
C组 | 计算机类(分流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 15 | 理工类 |
D组 | 信息安全 | 10 | |
E组 | 城乡规划(学制5年) | 10 | |
F组 | 工业设计 | 10 | |
G组 | 工程力学 | 10 | |
H组 | 法学(理) | 5 |
二、报名条件
面向河南省招收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以中科协官网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完整申请表(须由中学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③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
3. 论文、专利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4. 我校不接收任何纸质材料。因考生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或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学校成立资格和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考核资格和材料进行独立审核、复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布,同时在郑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学生名单,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选拔测试:
通过初审,获得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测试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相应的学科测试(笔试、面试)及体育科目测试。
体育测试: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在郑州大学主校区(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具体测试信息见准考证)。考生参加测试时须带齐相关证件,以备查验。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具体体育测试方案及相关要求另行发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学科测试: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在郑州大学主校区(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具体测试信息见准考证)。考生参加测试时须带齐报名时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学科测试方式:
组别 | 专业(类)名称 | 测试方式 | 总成绩计算 |
A组 | 历史学类 | 面试 | 面试成绩 |
B组 | 法学(文) | 面试成绩 | |
C组 | 计算机类 | 笔试+面试 |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注1) |
D组 | 信息安全 | ||
E组 | 城乡规划(学制5年) |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注2) | |
F组 | 工业设计 | ||
G组 | 工程力学 |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
H组 | 法学(理) | 面试 | 面试成绩 |
注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获提高组复赛一等奖以上者,报考C组计算机类、D组信息安全可直接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注2:E组城乡规划、F组工业设计专业笔试为徒手画,须自带画具。
注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入选名单确定:
按组别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人数不超过各组招生计划的2倍。
4. 入选名单公示:
获得郑州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郑州大学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在相应批次按照入围组别填报我校自主招生专业;
2.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须达到我校在河南普通本科一批(非护理及中外合作办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及以上,根据高考填报专业(类)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3. 按类、试验班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校后据学院相关规定,参照个人志愿,并依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考核进行专业分流。
六、监督
1. 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自主招生公示考生名单。
2. 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3. 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4.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对于自主招生招考各环节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450001
电话: 0371-67781182(兼传真)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