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白城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58 收藏
省属
吉林省/师范类/公办/吉林省
排名: 第519名
综合指数: 56.35
热度:6935K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现制定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学院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206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本科
校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东大路号
邮编:137000
网址:http//www.bcsfxy.com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下发的吉教字[2000]68是号《关于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的收费标准。
录取规则: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
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⒈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⒉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到省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占30%)与专业课成绩(占70%)相加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⒊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白城师范学院艺术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吉林省美术类、河南省艺术类凭本省统考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白城师范学院艺术专业志愿,参加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对于报考我院,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文化课成绩(占30%)与专业课成绩(占70%)相加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⒋学校部分专业要求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受小语种限制。只招英语语种的专业将在招生专业计划里加以注释。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原始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