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艺、文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校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具有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全国二百所大学之一。
学校地处北国春城——长春市,位于景色宜人的南湖之滨。学校现有湖东、湖西二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平方米;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6.4万平方米。
建筑与设计学院现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6个本科专业。学院各专业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及办学条件。设有计算机辅助设计室、模型制作室、雕塑设计室、服装工艺教学基地、建筑物理实验室、美术画、大学生校内实践基地等实验实习设施;同时,建立了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校内外实习环境。学院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韩国公州国立大学、德国奥尔登堡科技应用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并先后选派了多名优秀学生赴德国、台湾、韩国交流学习。近年来,学院组织学生在“第四届世界华人创新设计大赛”、“第三届国际大学生雪雕大赛”、“第六届中国国际经编设计大赛”、“全球华人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第一汽车奖第二届中国汽车设计大赛”、“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设计师暨9th全国大学生视觉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中,共获得数百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
目前,学院毕业生近5000人,他们奋战在全国各地的建筑设计、产品设计、服装及艺术设计等重要工作岗位上,担负着不同的工作任务。毕业生普遍具有上手快、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二、美术类专业介绍
1.服装与服饰设计(学费:5900元/年,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行业及新闻出版等部门工作,具有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设计、服装色彩、服装材料学、服装结构、服装市场营销、服装史、美学、化妆、表演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含外企)、服装公司等单位。
2.产品设计 (学费:5900元/年,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CI设计、广告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展示设计,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工作,并获得工业设计师基本素质和实际设计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产品设计、设计程序与方法、计算机辅助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现代设计表现技法、设计基础、产品材料与工艺、人机工程学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轻工企业、专业设计部门、科研院所、广告公司等单位。
3.环境设计(学费:5900元/年,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室内设计的程序和方法、建筑装饰构造及施工方法等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具备综合分析、判断及表达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构造、景观设计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环境总体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相关方面的艺术创作。
4.公共艺术(学费:5400元/年,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公共艺术设计的程序与方法、雕塑创作与景观设计等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具备综合分析、判断及表达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景观设计、环境雕塑、公共设施设计、人体雕塑、室内设计、陶艺、壁画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公共景观设计、环境雕塑设计、雕塑创作及相关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三、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单科测试时间为3小时,单科分值为100分)。
2.招生人数:150人(全国)。各省的招生计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名办法
1.招生科类:文理科兼招。
2.学校国标代码:11437。
3.收费标准:200元/人。
4.吉林省、辽宁省的考生采用所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5.其他省份的考生,由各省组织网上报名,我校各省的考点均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2018年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办法
1.查询时间:2018年4月初。
2.查询网址:zsb.ccit.edu.cn。
3.合格证可通过查询系统打印。
六、 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
2.吉林省、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3.其他省份的考生,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的规定,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七、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加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辽宁省考生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吉林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60%+美术类统考成绩,辽宁省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2+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8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九、2016年、2017年各省录取情况
序号 |
省份 |
2016年录取情况 |
2017年录取情况 |
||||
录取人数 |
综合分最低分 |
录取人数 |
综合分最低分 |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
1 |
吉林 |
9 |
436.6 |
443 |
4 |
477.4 |
505 |
2 |
辽宁 |
11 |
399.2 |
395.3 |
13 |
392 |
414 |
3 |
黑龙江 |
18 |
223 |
203.6 |
16 |
217.198 |
206.398 |
4 |
江苏 |
16 |
179.2 |
13 |
189.998 |
||
5 |
山东 |
30 |
221.198 |
230.8 |
30 |
228.002 |
238.798 |
6 |
河北 |
31 |
211.6 |
34 |
217.398 |
||
7 |
山西 |
21 |
220.8 |
23 |
225.398 |
||
8 |
陕西 |
15 |
208.2 |
227 |
15 |
|
220.8 |
注:辽宁省2016年开始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吉林省、辽宁省不单独组织校考。
十、校考省份及考试时间、地点
序号 |
省份 |
报名和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2018年 |
2018年 |
|||
1 |
江苏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
网报 |
1月25日 |
2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网报 |
2月28日 |
3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
网报 |
1月29日 |
4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网报 |
3月11日 |
5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
网报 |
2月2日 |
6 |
陕西 |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 |
网报 |
1月18日 |
注:网报具体时间请以各省考点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学校联系方式
1.电话:学校招生就业处:(0431)85947183、85711299
建筑与设计学院:(0431)85573011、85573012
2.网址:www.ccit.edu.cn
3.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4.邮编:130012
5.电子邮箱:ccitzsb@ccit.edu.cn
6.学校网址和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