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55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是省部重点建设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是国家教育部指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推动南华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与中学教育的沟通与衔接,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我校定于2013年12月21日组织南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4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排球。女子排球招收30人、男子排球招收15人。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身高要求:根据体育专项特点,女子排球队员身高须达1.70米以上(二传可放宽到1.65米,自由人不限制身高);男子排球队员身高须达1.80米以上(二传可放宽到1.75米,自由人不限制身高)。
三、报名办法及测试安排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南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报名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南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交由所在中学确认签章。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1-30日。
2.报名材料
a、《南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
b、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邮寄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在2013年12月1日前,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付孝泉(收)
邮编:421001
4.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并寄送报名材料。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项目专家评审组将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及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 2)初审结果查询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在南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发布测试通知,请递交报名表的考生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查询,通过的考生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南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13年12月16日。
5.体育专项测试
(1)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报到及测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3)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6.文化测试
申请我校单招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课单独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22日
地点:南华大学标准化考场,具体考室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为笔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3)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限定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为120分钟);
7.名单公示
通过我校测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考生。
四、录取程序
经专项、素质测试后,我校将选择其中部分运动水平高、品学兼优的考生作为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录取时根据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队建设的需要,综合考虑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和体育专项水平执行不同档次的降分标准进行录取。
1.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项目考核合格,并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对于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3.对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4.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按教育部新文件要求执行。
五、组织机构及监督
学校成立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等。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学校纪委电话:0734-8281304。
六、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需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3.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招生政策咨询:0734-8282553
专业测试咨询:0734-8282314 18627683977
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