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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时间: 2021-01-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29 收藏
双一流国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101计划
湖南省/综合类/公办/湖南省
排名: 第92名
综合指数: 68.85
热度:18703K

  为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体育人才,充分发挥高水平运动队在大学生体育活动中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促进学校体育运动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规定与要求,湘潭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有关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2021年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按“文化课单独考试”和“文化课高考”两个类别单列,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各招生项目(分位置、小项)、招生类别的计划及最大签约数如表一:

表一 招生项目与招生计划

  (注:具体各项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确定,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

  三、报考条件

  1. 男子足球(11人制):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名单者。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名单者。

  不招收:(1)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2)在任何地方足协、足球俱乐部注册并不符合无条件自由转会者。

  2. 田径: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不含接力项目)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不含接力项目)。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不含接力项目)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八名(不含接力项目)。

  不招收: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的运动员。

  3.羽毛球: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八名。

  不招收:15岁(含,以出生年月日为准)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和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

  羽毛球等级证、比赛成绩不包含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团体项目。

  4.篮球: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

  (1)以上比赛均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教育部、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体育局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

  (2)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须与我校招生项目一致。其中,田径项目小项也须严格对应。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通过认定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20日16:00,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统一网上报名。

  2.考生须登录湘潭大学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备注)。报名表“照片”位置须粘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骑缝章),“运动训练简历、主要技术特点”栏须如实填写并由教练员签字确认,“中学推荐意见”栏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名材料附件要求:考生除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外,应按照以下要求和目录顺序上传审核材料:

  (1)《湘潭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同一次比赛的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和获奖证书(三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标出;如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原件过厚,可扫描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在我校组织的报名审核现场验证时必须提供整册原件;

  (5)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

  (6)同等学力考生学习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的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详见附件二)的扫描件;

  注:请严格按以上顺序将扫描的清晰电子文件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若文件超过上传限定大小,可分多个word文件),并命名为“运动类型+运动员姓名(例:男子篮球李某林)”,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附加材料位置,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运动员技术证书与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及等级,三者应一致。

  4. 考生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材料造假或不完整等所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初审合格名单将在“湘潭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无论专业测试为我校校测或国家体育总局统测,均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验证。未参加现场验证视为放弃报考。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19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在湘潭大学体育馆进行现场确认复核,采集照片,领取准考证及相关资料。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材料附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所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

  六、文化课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

  1.文化课考试

  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相关安排与要求见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体育专项测试

  (1)考生测试前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须交纳测试费(200元/人)。

  (3)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湘潭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五)。

  (4)考生应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测试时间安排

  学校暂定于2021年3月19日-20日进行考生资格现场确认和体育专项测试(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测试中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测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以及上级招生部门。我校对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从严查处舞弊行为。

  (6)报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全国统测。考生参加统测的位置或小项应与在我校报名时严格一致,若统测未区分位置、小项,或未设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项,则考生参加的统测成绩须经我校认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文化单独考试组和普通高考组两组,分组分项目计划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无论专业测试为我校校测或国家体育总局统测,我校各报考类别和招生项目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低于70分。

  4.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湘潭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集中公示。公示和复核通过后,将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

  七、录取办法

  1.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在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以下原则分组分项目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报考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达到我校要求者予以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报考文化课高考类别考生,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予以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其余拟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2.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湘潭大学招生网”网站公示。

  3.志愿填报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志愿未填报或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招生专业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及人数如表二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高考要求一致。

表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八、入校复查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2.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经核实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须遵守高水平运动队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监督机制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8658。

  十、防疫须知

  1.考生在考试日前14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三),报到时提交《体温测量登记表》和《湘潭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所有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检测机构盖章)及居住地“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2021年2月20日以来,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以测试日为基准该地区保持低风险等级已满14天,且持《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测试当天须提供家庭居住地社区(村部)出具的居家隔离满14天的证明以及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

  2.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提供考前适应场地练习。

  3.非当日考试考生及所有送考、陪考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增强体质,提升免疫力,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群交叉聚集。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众高频接触部位,接触后及时洗、消处理。考试期间要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

  5.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老师或家长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向考点医务人员报告。

  6.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或考试过程中除外),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点内走考试专用通道。候考时,考生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应迅速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7.请考生主动了解本省及湖南省湘潭市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请主动联系我校并将书面情况说明发送至zsk@xtu.edu.cn。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服务大楼111室)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58298913(传真)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xtu.edu.cn/

  E-mail: zsk@x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