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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505 收藏
省属
陕西省/师范类/公办/陕西省
排名: 第458名
综合指数: 57.26
热度:16355K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渭南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学院概况

渭南师范学院,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是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师范院校。学校代码:10723。学院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路西段 邮编:714000

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06年渭南师范学院招生总数为4140名。我校2006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录取程序:

1、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在达到省招委规定的录取条件的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前提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生源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我校也可接收调剂考生。
3
、专业分配原则:按专业志愿方式确定,即各专业首先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最后将未确定专业且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中
4
、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陕西、河北、湖北、山西、广西、山东、甘肃、辽宁(音乐学)专业课按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成绩录取外,其它各省均承认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课联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招生办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再由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

六、外语要求:
我校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男女生比例:

学校对考生的男女性别一视同仁。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

八、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3500/生?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4500/生?年,艺术类(师范类)专业7000/生?年,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9000/生?年,高职类专业5500/生?年。

住宿费为:1000/生?年。

十、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渭南师范学院。有关学校各院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
、《渭南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2
、学院网站:http://www.wntc.edu.cn
3
、招生办公室E-Mailzsb@wntc.edu.cn
4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132133998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本章程由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