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及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大学,为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安排排序靠前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其预录专业,若其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承认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以上。(江苏省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
日语专业:要求考生为日语或英语语种。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09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五、身体健康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专业:不录取患有慢性病或呈澳抗阳性的考生。
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不录取患有慢性病或呈澳抗阳性者,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男1.7米、女1.6米以上。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基准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到6年内完成学业。实行按学分收费的办法。新生入学时,先按学年度标准收取学费,后根据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在学年末进行结算。(学年度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法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按河北省批准的标准执行,其他专业3500元/生.年)
专科专业:学制2年或3年,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
七、学历证书:
普通本、专科学生: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河北经贸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编:050061;
招生办电子信箱:zhaosheng@heuet.edu.cn
咨询电话:0311-87655611,8765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