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于1954年独立建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兼有经济、管理、文学(含艺术)、法律、教育等多学科的多科性大学。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1、校名:昆明理工大学
2、校址:全校共有3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①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②新迎校区地址: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
③白龙校区地址:昆明市白龙寺296号
3、办学层次
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4、办学类型
昆明理工大学是云南省所属重点“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5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滿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1、我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当地《招生报》,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址查询(http://www.kmust.edu.cn)。
2、学费标准:
①采矿工程、资源勘查工程2800元/学年。
②艺术设计10000元/学年、工业设计(艺术类)8500元/学年
③其它各专业分别为:3400元、4000元、4500元/学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将同专业计划一起刊登在当地《招生报》上。
3、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录取规则是:
1、我校的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对考生学校将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同一专业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我校接收非学校第一志愿考生。非学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先满足学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4、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5、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艺术类)的云南、四川、重庆省考生,需参加当地省招考办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 ,我校认可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按专业联考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6、山东省的艺术类考生,凭我校核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报名参加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艺术类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7、湖南省的艺术考生,需参加湖南省招考办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 ,我校认可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艺术类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者,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8、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9、高水平运动员按学校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进行测试和录取。
第四章 校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1、校招办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2、邮政编码:650093
3、校招办电话:(0871)5194108
4、E-mail:zsbb@km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