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二、办学性质:公办综合大学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学校简介
延安大学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教育部、卫生部“卓越医生”培养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下设17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和88个硕士点,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对外交流合作与北京理工大学开展“1+2+1”培养项目;与美国东新墨西哥大学开展“2+2”培养项目;与台湾明新科技大学、世新大学和南开科技大学开展短期交换生项目(半年至一年)。
五、录取原则
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可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成绩高低、专业志愿先后确定。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以上,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体育类采用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六、学费标准
文史类:3500元/年 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年 医学类:5000元/年 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年 视觉传达设计:9000元/年 舞蹈学:110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徐特立奖学金、华藏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贫困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圣地路580号
邮政编码:716000
咨询电话:18209110051 18209110061
联系电话:0911-2332050
九、本章程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