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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时间: 2011-03-0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097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安徽省/师范类/公办/安徽省
排名: 第132名
综合指数: 65.35
热度:22668K

  安徽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之一。我校2011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我校2011年招生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武术(只招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田径,招生计划数:共50人。

  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省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全国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专业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2011年3月20日前登录“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单击这里开始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的各个栏目。

  四、报到、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1年3月26日14:00-17:00。

  (二)报到地点: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花津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

  (三)报到材料: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报到时交验文化统考的考生号、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明(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同时递交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存档。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3月27日

  2、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体育学院。

  五、考核办法

  (一)考试内容:考生获得等级运动员资格的专项。

  (二)考评办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专项考试办法。

  六、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两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报考对象为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武术精英(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报到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

  (二)凡文化课单独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及其他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七、录取工作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的测试。

  (二)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并在网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高水平运动员拟招专业为行政管理、新闻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学校在当年五月确定具体专业,并在网上公布。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根据学校确定的专业进行专业填报。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情况下,我校将于5月20日前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未能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五)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部分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予以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

  (六)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具体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测试合格者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招办将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于5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三)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91077、5910161(招生办公室)、5910703(体育学院)

  电子邮件:asdzsb@163.com

  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ahnu.edu.cn/site/zsxx/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或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邮政编码:241000。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