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聚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各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具有学科兴趣、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专业(兼招文理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无选考科目限制要求)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5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仅招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35人。
自主招生各专业(含教育学、天文学)入学后均不得申请转专业,各专业间不得兼报。
二、 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对拟报考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且经公示者;
2、高中阶段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经公示者。
特别说明:申请者须提交学科特长相关证明材料,且确保所有申请材料(含高中学业成绩)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论文、专利,以及上述所列条件之外的其他竞赛活动不得作为报名条件上传。
三、 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依据考生提交的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等有关材料对申请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初审,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考核不分文理科,我校自主招生考核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并参考体育科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所有测试环节,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科目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
四、 录取规则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体检达到我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相关专业录取规定,且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2、录取优惠
报考教育学、天文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五、 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本系统报名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复试时间与其他学校冲突时,仅允许确认一所学校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2019年3月27日至4月10日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2019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其中成绩信息须填写完整,个人陈述限1500字以内,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证明材料(限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科竞赛证书,需同时上传官网公示截图)、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所在中学未实施,可不提供)。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5月20日至6月5日,系统确认参加学校考核。
4.6月9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5.6月中旬,参加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多项能力测试、专家面试和体育科目测试,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校内。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6月下旬,公布测试结果。
六、 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初审环节,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核面试环节,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现场抽签决定考生考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7.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8.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9.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
七、 联系方式
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